
违法事实如下: 1、元成股份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(一)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,虚增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(二)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,虚增公司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2、元成股份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(事项三) 许峰律师认为,综合相关违法事实,在2021年4月15日到2024年1月31日之间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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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8:32:32